合作形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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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部在全国重点城市寻找广告合作运营商(区域商),优先合作有广告行业经验的运营商(行业不限制)。

区域运营商向总部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,总部提供品牌、技术、培训、大数据、广告监测等支持或服务。

双方签定合作以后,区域运营商负责当地广告业务的日常运营开展。


加盟保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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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部拥有行业内一流研发团队,目前该设备拥有领先的核心技术。此外,研发团队负责后期设备的更新迭代,致力于从DLP到激光投影、全息投影的革新,同时引进移动端技术与设备的互通。

通过加盟总部的全国布局,借助母公司背后品牌的影响力,总部给予的媒介采购商资源、大客户资源、媒体整合销售能力是单个城市无法比拟的。另外,总部针对区域商的系统化培训将快速提高当地的营销能力。

借助于总部的强大品牌背景及资本方的关注,区域商将更有机会参与到总部的证券化运作,亦有可能未来被对价收购或成为上市合伙人,产生难以估量的效益增长。

合作前景


— 收购上市

区域合作运营商阶段内开发总量达到总部制定的任务指标后,将有机会进入总部上市计划收购名单。总部可与其磋商约定利润、网点覆盖等各项指标并签署正式收购协议。

— 优先购买权

若合作期三年后双方未能进入上市运行通道,区域商可有权自行处置设备,或交给总部折价回收,并在设备更新升级时享有优先购买设备及系统的权力。